中 国 铁 道 学
会 铁 道 安 全 委 员 会
征
稿 启 事
《铁道安全》双月刊系铁道部安全监察司和中国铁道学会安全委员会主办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刊物,是全路唯一的安全专业刊物。《铁道安全》于1990年创刊,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安全生产的战略部署、重大举措;反映和交流全路安全科技成果、安全工作经验与安全信息;研讨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为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跨越式发展服务。
本刊读者对象是铁道部,各铁路局(公司)、工程局,各总公司,各地方、合资铁路和铁路院校的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察、安全管理人员,科教人员及广大职工等。
为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投稿有关事项通如下:
1.来稿要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2.文章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做到主题清楚,论点明确,数据准确,结构严谨,文字简洁,不宜超过5000字。
3.文稿一律为打印稿,留出行间距,以便修改;计量应使用法定的标准单位。
4.来稿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请勿一稿多投。
5.来稿均可通过车递到铁道部安全监察司转《铁道安全》编辑部收,邮编:100844或通过邮局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北京铁路局第一招待所411房间,《铁道安全》编辑部收,邮编:100038。
6.编辑部联系电话:铁路电话:021-90405,021-70134,地方电话:010-51890405,010-51870134。
7.文章的结构和层次的编排应符合论文要求(见附件)。
《铁道安全》编辑部
附件:
文 章 结 构 和 层 次 编 排 要 求
1 文章结构 文章分为三部分,即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
1.1 前置部分 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姓名、摘要、关键词、符号表(必要时)。
1.2 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结束语(结论)、参考文献(必要时)。
1.3 附录部分 附录部分必要时使用。
2 层次编排 2.1 前置部分 2.1.1 题名
题名是一篇文章的总题目,也称总标题、篇名或文题。它在文章的第一页第一行(居中),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
2.1.2 作者署名 它在题名下,另起一行(居中)。
作者署名内容及格式:(1)单位名称;(2)职务(或职称);(3)姓名(姓名前空格)。
2.1.3 摘要 摘要即是以提供文章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的短文。它是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3000字以下的文章,可视情况不附摘要。它另起一行(顶格),“摘要”两字之间空1个字距,“摘要”后面用冒号再排文。摘要以100—300字左右为宜。
2.1.4 关键词 关键词是表达文章主题概念的自然语言词汇。文章的关键词是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文章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每篇文章应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每个词(组)之间用分号。它另起一行(顶格),排在“摘要”的下方,“关键词”后面用冒号再排文。
2.2 主体部分 2.2.1 引言 引言也称前言、序言或概述,经常作为文章的开端,提出文中要研究论述的问题,引导读者阅读和理解全文。如果用引言或其他类似形式开头的章,可以不编序号,也可编为“0”。
2.2.2 正文 正文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占全文的主要篇幅。这里主要叙述正文层次划分的编排方法和层次标题的版式。
2.2.2.1 层次划分的编排方法 章条序码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顶格),章条层次可以分为若干级,各级号码之间加一小圆点,末尾一级号码不加小圆点,阿拉伯数字与标题之间空1个字距。层次分级一般不超过4级。
第一级(章):1 2 3… 第二级(条):1.1
2.1 3.1… 第三级(条):1.1.1
2.1.1 3.1.1… 第四级(条):1.1.1.1
2.1.1.1 3.1.1.1… 若第二级及其以下各级层次划分不十分明确、没有层次标题(或层次标题不全),第二级可用(1)
(2) (3)……;第三级可用① ② ③……来划分层次。
2.2.2.2 层次标题的版式 文章除题名外,其他标题统称为层次标题,通常将其分为章、条、条、条四个层次的标题。为了在版式上体现出层次分明、美观醒目,通常以不同的字体、字号区分不同层次的标题;有1级标题的文段,题后接排文都应另起行(左空2个字距),2级以下标题后接排文,可另起行(左空2个字距),也可以采取标题后空1个字距接排文;标题中尽可能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标题末不用点号;标题不得排在页末而无接文,即避免背题。
2.2.2.3 正文中图、表标题的版式 正文中表格的标题在表格的上方(居中);图的标题在图的下方(居中)。图、表的编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与标题之间空1个字距。
2.2.3 结束语 结束语也称结论或讨论,是整篇文章的最后总结。它不是文章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果在文中不可能明显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束语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2.2.4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指“文后参考文献”。它是为撰写或编辑文章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在文章里引文处,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文章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角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各条文献按在文章中的文献序号顺序排列。文献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顶格)与排文之间空1个字距,排文转行时与上一行的排文对齐。
文后参考文献表各类文献的著录格式(这里只介绍2种):
2.2.4.1 专著中析出的文献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见(In):原文献责任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2.2.4.2 期刊中析出的文献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其他责任者.刊名,年,卷(期):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请注意:参考文献表中各著录之间的符号是“著录符号”,而不是书面汉语或其他语言的“标点符号”,所以不要从标点符号的概念上去理解。
2.3 附录部分 附录是文章的附件,不是文章的必要组成部分。它在不增加正文部分的篇幅和不影响文章主体内容叙述连贯性的前提下,向读者提供文章中部分内容的详尽推导、演算、证明或解释和说明,以及不宜列入正文的有关数据、图、表、照片或其他辅助性材料。除有特殊需要外,一般以不设附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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